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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4/28 9:20:40  作者/来源:督导网  阅读:  【字体:  



合政督〔20162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

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

2015年底,我市瑶海、庐阳、蜀山和包河等4个行政区被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称号,并被作为全省仅有的4个单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首次申请国家认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2号)以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督〔201515号)精神,现就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层推进、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发挥好瑶海、庐阳、蜀山和包河等4个行政区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我市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全覆盖。2016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瑶海、庐阳、蜀山及包河等4个行政区完成迎接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6531日前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等41市以及经开、新站、高新、合巢等4个开发区完成县级自评工作;

(三)20166月中下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市级复核(市级复核工作方案另行通知),并完成遴选推荐申报省级评估工作。

二、主要条件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包括: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特色创新工作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期限,原则上以申报前两个年度为准。

(一)领导重视。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政府专门印发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

(二)制度健全。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保证区域内所有小学、初中、高中及幼儿园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对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有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队伍精干。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训模式灵活,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实行持证上岗。县(市)区督导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各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并报督导办备案。督导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并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责任督学按要求撰写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五)保障有力。县级政府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有相关文件规定,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学习、交流、研究等工作条件,落实适当的交通、通讯、误餐、培训等工作经费,保证责任督学工资等福利待遇不低于之前工作岗位的水平。安排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等必要的专项经费。

(六)方式科学。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等。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七)问责整改到位。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责任督学对督导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要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八)结果运用有效。县级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

(九)特色创新工作。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在督导机制、督导保障、督导队伍、督导方式、督导评估和督导结果运用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善于挖掘本地先进典型、先进案例,注重总结提炼本地特色和亮点。

三、工作程序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评估认定程序,依次按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进行。

(一)县级自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照省定标准和实施方案开展自评,自评达到要求后,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复核。

(二)市级复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自评符合要求的县(市)区开展复核,并择优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评估。

(三)省级评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省级评估,通过省级评估的,授予“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称号,并从中遴选推荐申报国家认定。

(四)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确定认定结果,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并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是提高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教育主管部门总协调,教育督导办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拟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认真抓好落实。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以本次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着力解决目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督导职能,明确督导工作职责,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以及《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依法依规开展督导,规范督导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网络为基础的区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实现督学管理、督导工作、互动交流、信息公开等网络信息化,提高督导效能;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增强督导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利用教育信息网、督导信息系统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开设专栏、印发宣传画册以及召开宣传培训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小学校责任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有关政策及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学校、师生共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

(四)市级统筹,整体推进。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过程性督查和指导。适时组织召开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县(市)区之间的互查、交流和观摩活动,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创建经验和做法,相互借鉴,推动全市创建水平整体提高。

(五)完善资料,规范申报。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等41市以及经开、新站、高新、合巢等4个开发区,如自评达到85分以上,请于2016610日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送以下申请市级复核材料(纸质版加盖县(市)区督导委员会公章,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38347710qq.com):《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申报县(市)区自评报告、评估指标自评得分表、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复核的报告(联系人:戴恒本,联系电话:055163505196)。

                                         合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