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第四督学责任区督学工作计划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第624号令)和《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庐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督导原则
1.遵循教育规律;
2.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
3.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4.监督与指导并重;
5.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督学目标
认真履行督学义务,行使督学职权,提高督学责任区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庐阳教育品牌质量。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督导工作政策法规一本通》等相关文件,依法开展工作。
2.开展专项督导,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听课、观摩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
3.及时向区督导办汇报督导情况,听取上级的指导意见。
4.督导过程中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指导学校进行整改。
五、工作内容
1.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常规、师德师风、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全、学校招生工作,以及应需开展主题约请督导等。
2.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
3.每月及时提交督导报告。
4. 继续做好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来电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受理、核查相关举报和投诉。
5. 做好宣传报道,及时、准确的呈现督导工作的动态与实绩。
6.按时完成责任区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督导报告和相关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行事历
二月
1.制定本学期督学计划和工作行事历;
2.春季开学专项督导;
3. 上报督导报告。
三月
1.教育教学常规督导;
2.会同教研室开展联合视导;
3. 上报督导报告。
四月
1.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导;
2. 上报督导报告。
五月
1.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督导;
2.上报督导报告。
六月
1. 校园安全专项督导;
2.上报督导报告。
七月
1.学校招生工作;
2.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标准,全面了解责任区内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尤其是生均教辅用房及生均运动场地使用情况;
3.上报督导报告、总结。
庐阳区第四督学责任区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