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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安排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0/4/8  作者/来源:张旭东  阅读:  【字体: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教督[2009]277号文件精神,现就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督导评估领导组
  组长:  殷硕景
  督导评估专家组
     组  长:张  芬
     成  员:褚维菁  贺沛芬 王 俐  吴 云  
 袁 军  方明惠  鲍安芳    张旭东 
二、时间安排
3月22日上午   前进幼儿园     上 午   美菱新村幼儿园 
3月23日上午    亳洲路幼儿园 下 午  小天使幼儿园 
3月24日上午   永红路幼儿园
3月25日上午  金鸟幼儿园     下 午 林旭世纪园幼儿园
3月26日上午    新华幼儿园     下午 小红花幼儿园
3月30日上午    汽运星星幼儿园 下 午 长城小区幼儿园
每园督导评估时间为半天,如有变化,以区教育局督导室通知为准。
三、评估流程
  ①督导评估组听取幼儿园简要介绍。
②观看幼儿园课间操;督导评估组成员选听教师上课。
③督导评估组成员分头审阅检查材料;开展教师问卷调查。
④观看幼儿园活动课、选修课、课外活动情况。
⑤督导评估组成员继续分头审阅督导评估材料,同时对照标准,逐条考核并形成督导评估记录。
四、督导评估组成员分工
负责评估内容
具体负责人
联络协调和教师问卷调查
鲍安芳  张旭东
B1、B2、B11
褚维菁
B3、B12
袁 军
B4――B6
贺沛芬
B7――B10
张  芬
B13、B14、B16
王 俐
B15、B17
吴 云
五、有关要求
1、督导评估组人员应在评估前认真学习、掌握评价标准,并做好有关评估准备工作。
    2、督导评估组人员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认真审核,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指导幼儿园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各项常规管理工作。
3、评估后,督导评估组人员将评估记录和反馈意见汇总后交局督导室。
4、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做好迎评工作,针对督导评估组活动日程,制定具体安排,各项工作要落实时间、地点和责任人,确保督导评估工作井然有序。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