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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三)

编辑日期:2012/10/8  作者/来源:督导室  阅读:  【字体:  
庐阳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简  报
(第三期)
庐阳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全面展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体工作人员均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积极查找相关文件,收集相关信息,严格对照“督导评估标准”中的“二级指标”等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督导评估资料,力求做到资料真实完整;抽调有关人员配合计财部门完成了全区中、小学有关差异系数的测算工作,力求做到数字准确无误;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编印画册、印制宣传画、制作专题片、在庐阳教育网站上设置了“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宣传口号、在《合肥晚报》上作了专题宣传报道等等。总之,在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正在扎实有效的开展。
庐阳区关于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事项
责任部门
分管
领导
主要
领导
备注
7月5日
市局召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政府办公室、区教体局
 
 
 
 
王翠英
 
 
 
 
 
 
 
 
 
 
 
 
 
 
 
 
 
王翠英
 
 
 
吴  劲
邓真晓
 
 
 
 
 
 
 
 
 
 
 
 
 
 
 
 
 
吴  劲
邓真晓
 
 
 
 
 
 
 
 
 
 
 
 
 
 
 
 
 
各相关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各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7月6日
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并列出工作时间安排表及责任部门。
7月11日下午
召开相关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明确各自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7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各科室完成区级自评工作,并报送各部门领导审查。
8月10日前
各相关部门、各科室将自评资料盒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验收。
8月20日前
邀请省、市专家到我区指导自评及资料准备工作,并对自评及资料作进一步充实完善。
8月30日前
布置各中小学认真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师生、家长及相关社会人员知晓率达100%。
区教体局及各中小学
9月20日前
认真做好迎接市级复评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9月20日-10月
认真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及国家认定工作。
庐阳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状况(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任务分解
A1.组织领导
(10分)
B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
区政府办
B2. “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形成。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社居委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
区政府办
B3.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
区政府办区教体局
B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区政府办区教体局
A2.机会均等
(15分)
B5.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区教体局
B6.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现零障碍;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完善。
区政府办区教体局
B7.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城镇小学46人和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
区教体局
B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
区教体局
A3.经费保障
(25分)
B9.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近两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任务足额完成。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B 10.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年度任务完成。
区发统局区教体局
B 1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规定要求。
区财政局
B12.地方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额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并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建设倾斜。
区财政局
区教体局
B13.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拨付并专款专用。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A4.师资配置
(35分)
B14.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学校教职工多项社保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B15.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体育教师按规定配齐,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区人社局
区编办
区教体局
B16.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形成制度、扎实推进。
区教体局
B17.在职教师培训、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近三年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A5.管理与质量
(15分)
B18.义务教育课程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认真执行。
区教体局
B19.小学、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区教体局
B20.小学、初中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及合格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区教体局
B21.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效减轻。
区教体局
    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状况督导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为达到省级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第一个条件。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状况
评估指标
评估办法
责任科室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根据上一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有关评估指标的数据,分别计算得出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
 
区审计局
区教体局
    注: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为达到省级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第二个条件。
    三、公众满意度调查
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及方法
责任科室
内部评价
校长评价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以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为主要内容,采用问卷、访谈、座谈等方式。调查对象中以学生家长为主体。
区委组织部
区教体局
教师评价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区人社局
区教体局
外部评价
社会评价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以及其他群众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区政府办
各乡镇、街道
家长评价
学生家长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区教体局及及各中小学
    注: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省级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重要参考。
    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
    同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省级认定:
    1、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
    2、根据督导评估指标数据(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准),计算得出的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不得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1、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报:区委吴劲书记、区政府邓真晓区长、王翠英副区长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