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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学习《教育督导条例》 全面谋划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

编辑日期:2012/11/1  作者/来源:督导室  阅读:  【字体: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督导条例》刚颁布之际,局党委便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首先书记、局长带头学,并要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全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要熟悉了解《教育督导条例》实施的意义及各项要求。学习的内容包括《教育督导条例》的总则、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二十七条,重点学习了督导机构的建立、督学队伍的建设和教育督导机构实施教育督导的事项等相关章节条款。
    在组织学习过程中,局党委还要求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让刚颁布实施的《教育督导条例》能够深入人心,人人知晓。同时要求督导室要深刻领会《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施要求,并以刚颁布实施的《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全面谋划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求,适时开展兼职督学的聘任工作,建设一支适应我区教育的专(兼)职督学队伍,积极探索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在全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督学责任区的督学、监测和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各项督导评估机制,使我区督学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