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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督学责任区:2025年11月份督导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8:24 来源:庐阳区教体局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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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两局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和责任区工作安排和要求,2025年11月第十二督学责任区四位专职督学重点对责任区各校园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现就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督导时间:2025年11月

督导人员:石卫星、郭艳华、曹敬芝、陈华

督导对象:合肥市庐阳高级中学、合肥市庐阳高级中学(淮北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桐城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固镇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固镇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中铁国际城校区、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湖畔分校、合肥市庐阳中学、合肥市庐阳中学凤台路校区、合肥市寿春中学。

督导形式: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师生访谈、询问交流等。

一、 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与查阅资料、师生访谈、问卷调查、随堂听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课程计划执行、作息时间安排、作业管理、考试评价、教材教辅使用、招生分班、教师从教行为、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检查。总体来看,大部分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视程度有所提高,相关制度逐步健全,素质教育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秩序整体规范有序。

二、 主要做法与成效

1、课程计划执行总体规范。 受查学校基本能按照国家、省课程方案开设课程,特别是保证了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部分学校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了学生的学习选择。

2、 作息时间安排基本合规。 大部分学校学生到校、离校时间符合规定,午休时间得到基本保障,未发现普遍性要求学生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的情况。

3、“双减”政策落实持续推进。 各校普遍建立了作业公示制度,制定了作业管理办法,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课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内容形式逐渐丰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个性化需求。

4、 考试管理得到加强。 学校考试次数得到控制,普遍取消了周考、月考等不规范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更加注重等级评价,部分学校尝试进行多元化评价改革。

5、招生与分班行为逐步规范。 受查学校在起始年级基本实行了均衡编班,未发现以考试成绩分设“重点班”“实验班”等违规现象。招生宣传行为较为规范。

6、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 各校普遍重视师德教育,未发现督查期间存在教师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规行为。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 作业管理精细化不足。 作业公示制度虽已建立,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年级组、学科组统筹不够,个别教师仍存在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或通过家长变相布置作业的现象。分层、弹性作业设计不足。

2、 教师从教行为细节需规范。 个别教师存在课堂教学效率不高、依赖拖堂或占用其他时间弥补的现象。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方法有时简单化,鼓励和个性化指导不足。

3、课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等素质拓展类课程质量不高、选择性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四、 整改意见与建议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

1、 切实规范作息与作业管理。 严格作息时间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深化作业研究,加强年级、学科统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总量,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有效性。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关爱。 引导教师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提高教学效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同时,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合理减轻教师不合理负担。

3、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推动课后服务从“看管”走向“育人”,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

五、 总结

规范初中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教育公平和学生身心健康。各学校应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推动全区初高中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育教学更加科学、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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